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极其困难。维和人员接受的是士兵训练,而不是执法人员,而且可以说,第七章的授权设想使用某种强有力的武力。今天赋予维和特派团的那种授权在国际人权法制度下可能无法执行。但是,安理会是否可以仅仅通过声明其“根据第七章行事”,就暗示在没有武装冲突的情况下使用国际人道法而不是国际人权法(这与联合国自己关于此事的公报的条款相矛盾)?这是否不是在破坏对无辜非罪犯的生存权义务,因为这会将他们置于附带损害类别,就好像他们的国家处于战争或卷入内战一样,而所有当局都一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虽然海地 手机号码数据 大多数人无疑希望看到暴力结束,但在“打击”罪犯的行动中最有可能被杀害的人是穷人;最希望“打击”罪犯的是商界人士、海地精英和外国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会住在这些地区。美国和加拿大对联海稳定团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要求其“打击”罪犯。
如果国际人权法是适用的制度
维和人员是否接受过这方面的培训,任务是否切合实际?与我交谈过的维和人员认为,国际人权法一般适用于某些事项(例如,他们不愿意移交可能遭受酷刑的被拘留者),但在使用武力执行第七章任务方面,他们认为,仅仅因为海地和利比里亚等地没有武装冲突,联合国在那里的行动管理模式 您应该关注这些国际影响力营销专家 就是国际人权法,这种说法是“愚蠢的”(还有其他相当夸张的描述)。
作者: 阿隆·马格利特 (Alon Margalit) 特克尔报告和武装部队
阿隆·马格利特 (Alon Margalit) 是伦敦大学亚非学院霍顿法律、人权与中东和平建设项目的研究助理。
2013 年 2 月初,期待已久的特克尔报告发布了,该报告审查了以色列调查其安全人员在武装冲突期间不 迴聲資料庫 法行为指控的做法。该报告(见希伯来语原文和英语翻译)由以色列政府于 2010 年 6 月成立的专家委员会发布,委员会由以色列最高法院前法官雅各布·特克尔 (Jacob Turkel) 领导。特克尔委员会于 2011 年 1 月发布了一份早期报告,涉及以色列封锁加沙地带和 2010 年 5 月拦截前往加沙的船队的法律问题(此处讨论了该报告)。委员会的第二份也是最后一份报告审议了以色列用于调查有关其武装部队成员违反武装冲突法 (LOAC) 的投诉的机制是否符合该国根据国际法承担的义务。